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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於網路、社群平台販賣或轉讓菸酒品,違者處1萬元~50萬元罰鍰,彰化縣政府提醒您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05-30 15:31:37 點閱: 452 (26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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