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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使各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,該署已編製「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宣導手冊」, 請各校依本辦法第62條第1項規定:「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,廣為宣導,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」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8-22 08:34:52 點閱: 218 (54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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